撕毁庭审笔录 被告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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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5 09:14:00
来源:福州晚报
庭审笔录是法院案件审理过程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司法权威的象征。撕毁庭审笔录将面临严厉处罚。近日,福清法院对一案件当事人故意撕毁庭审笔录的行为予以制裁,出具决定书并予以罚款。
近日,福清法院海口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谢某某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庭工作人员对其拒签情况在庭审笔录最后一页予以注明。
之后,谢某某单独前往法庭并申请重新阅读庭审笔录。法庭工作人员将庭审笔录交予谢某某查看。拿到笔录时,谢某某猛然发力伸手夺过笔录最后一页并直接撕毁。法庭工作人员当即告知谢某某,扰乱诉讼秩序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但谢某某仍态度恶劣,不听劝阻,边辱骂边撕碎笔录。
鉴于谢某某损毁诉讼文书,违反法庭规则,妨害法院审理案件,福清法院依法对谢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少融 林怡佳)